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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民俗博物馆2024年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民俗博物馆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根据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民俗博物馆(北京市朝阳区东岳庙管理处)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朝编〔2021〕93号),设立北京民俗博物馆(北京市朝阳区东岳庙管理处)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宣传推广科、展览陈列科、社会教育科、藏品研究科、安全管理科、资源开发科、组织人事科。 下属单位数量0个。
2、部门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市、区关于文化、文物、博物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制定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民俗文物的征集、保管、保护和研究工作;(3)负责举办各类展览、开展社会教育和学术交流活动;(4)负责协助指导本区街乡传统文化基地建设;(5)负责东岳庙、北顶娘娘庙的安全、保护、利用与研究;(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总计2257.09万元,比上年减少1040.1万元,下降31.5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项目预算收入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233.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9.19万元,下降31.75%。
1.财政拨款收入2233.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3.4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34.19万元,比上年减少1039.36万元,下降31.75%,其中:基本支出1901.7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12%;项目支出332.4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4.8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2233.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39.19万元,下降31.75%。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资金拨付及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33.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83.5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8.8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7.95%;卫生健康支出72.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898.94万元,2024年度决算198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5%。
其中:
“文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898.94万元,2024年度决算198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5%。主要原因: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72.59万元,2024年度决算17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9%。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72.59万元,2024年度决算15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4%。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18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安排退休人员去世抚恤金支付。
“其他生活救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5.45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安排扶贫人员经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87.9万元,2024年度决算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2.3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7.9万元,2024年度决算7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1%,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01.00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52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745万元减少1.2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52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745万元减少1.2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0.52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0.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民俗博物馆共有车辆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2070204 文物保护: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8.2070206历史名城与古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9.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2080801 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3.2082501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包括用于除优抚对象、失业人员之外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的价格临时补贴支出。
15.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